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级别【精选推荐】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级别【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级别【精选推荐】

 

 一、 国家级正职(一级干部):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二、 国家级副职 (二级干部):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 省部级正职:(三级干部)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注:

 1. 一、“人民团体”,是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政协)组成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台联、青联、工商联等 8 个单位 ,属中共中央党委序列。

 二、中共中央党委序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组成界别;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是指中国作协;中国文联所属 10 个文艺家协会。

 以及新闻工作者协会、对外友协、外交学会、贸促会、残联、宋庆龄基金会、法学会、红十字总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欧美同学会、黄埔同学会、中华职教社。上述社会团体也属于“人民团体”。

 2. 人民政协组成单位——人民团体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 中华全国总工会

 ▪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

 ▪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四. 省部级 副 职: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注:

 1.副省级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名之一,受省级行政区管辖,副省级城市的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市长、市政协主席均为副部级,副职为正厅级。副省级市与一般城市的区别,主要体现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方面,国务院等主管部门将副省级市视为省一级计划单位。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上,副省级市政府已经拥有了省级政府的权限。副省级市与其他地级市或地级行政区一起纳入各省的直接管辖之下,没有被单列,目前共有 15 个:广州、深圳、武汉、杭州、成都、南京、沈阳、厦门、哈尔滨、济南、西安、大连、青岛、宁波、长春。

 2. 其中,辽宁省大连市、山东省青岛市、浙江省宁波市、福建省厦门市、广东省深圳市是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中,厦门市和深圳市还是经济特区。

 计划单列市是享有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的非省级行政中心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全称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是省级单位对所辖大城市下放部分经济管理权限的城市,但是,计划单列市仍保留省辖市的行政地位,继续接受省级行政机构的领导。对省辖大城市的计划单列,计划单列内容主要是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邮电、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商品购销和分配调拨,能源及主要物资分配调拨、外贸进出口、地方定额外汇、劳动工资 、财政信贷、科学技术以及各项社会发展计划指标等。

 计划单列市的收支直接与中央挂钩,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两分,而无须上缴省级财政。

 五、 厅局级正职:(五级干部)

 :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部委各司正职 省市自治区厅、局正职 地级市正职、巡视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地级市正职、巡视员。

 六、 厅局级副职(六级干部):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副巡视员。

 七、 县处级正职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县市党委、人

 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以上职位级别不包含军队。

 还不含国有和地方企业单位,中央直属、省属、市属高校、重点中学,中央直属、省属、市属科研院所,医院,因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八、 县处级副职

 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各司局下属副副职,副调研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

 以上职位级别不包含军队。

 还不含国有和地方企业单位,中央直属、省属、市属高校、重点中学,中央直属、省属、市属科研院所,医院,因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九、 乡科级 正职 :

 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乡(镇)政府正职。

 十、 乡科级副职(十级干部):

 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各乡(镇)政府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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